一健身房以“入股”忽悠消费者
嘿呀,看我的打狗棍法,降龙十八棍,天王盖地棍李东在院子里面一个人活蹦乱跳的扑腾着,汗水顺着额头上滴答滴落的滑落下来。
法官称双方签订的协议属服务合同而非入股,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费
张总,对面的那个小子竟然要买车,而且一买就是五辆销售员风风火火的跑到肥胖男子身边,急的之吧唧嘴。
工人日报
李小军感觉到后背有一阵凉意,猛地扭头,看到一名长老在暗处发动了攻击,在转身的瞬间,一道冰柱已经往身撞了过来,但是在往他身靠近的过程当,这冰柱的速度越来越慢。
本报讯 (记者周倩)刘女士去健身房购买私教健身课程,健身房称可成为门店“微股东”“事业合伙人”,除享有健身课程外,还享受多项增值权益。在刘女士花费11万余元高价购买500多节课后,门店却突然通知关店。刘女士要求退款被拒绝,遂诉至法院。日前,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了这起案件。
喂,喂,梅梅,我们是斯文人,别乱来。还有,你这是准备打我呢,还是准备劫我色呢陈欢在劝解着杨梅。
2021年9月至11月,刘女士在名为“A”(A公司旗下品牌)健身房门店推销下签订会员增值服务协议,陆续购买“微股东—燃脂课”96节并支付1.1万余元,购买“事业合伙人—超级课”456节并支付10万元,与其签订合同的主体是B公司。服务协议中除了对门店“微股东”如何获得利润回馈做了详细规定外,还约定,“微股东”“事业合伙人”并非公司法中真正意义上的股东或合伙企业法中真正意义上的合伙人,不享有股权/份额,不进行出资,也不承担亏损。
但是李小军却一脸微笑着看向玄蛇,双手一把将这玄蛇的翅膀给抓住,他知道这翅膀是玄蛇速度的关键,这进入体内的毒素,早在这圣医真气的催动下,排出了体外。
刘女士仅上了一节健身课,也未收到门店的利润回馈。几个月后,门店却突然通知关店解散,只能去十公里外的其他门店上课或线上上课。刘女士将A、B两家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两公司共同退还剩余课程费用。A公司主张增值服务协议系与B公司签订,与其无关。B公司主张刘女士支付的是“入股款”,不享有退费的权利。
法院经审理查明,根据双方签订的会员增值服务协议内容,该份协议本质依然是购买健身课程的服务合同,而非入股行为。该案中,原健身房已经关店解散,去远在十公里外的同公司其他门店上课或线上上课属于变更履行地址和方式,使得刘女士就近线下上课的原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刘女士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退还剩余课程费用。因此法院判决,A、B公司共同退还刘女士剩余课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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